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关于下发《“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
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暂行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下发,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11日
“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学院《关于下发<“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院人〔2014〕第41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中、高级“双师素质”教师的评聘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教师基础技能和专业技能的考核,为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评定提供依据,促进教师学习专业新知识和提升技能水平,推动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考核对象
申请参评中、高级“双师素质”教师条件的校内专(兼)职教师。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成 员:各专业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督导室主任、教务处副处长
学院“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
1.全面负责“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监督考核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2.审定各专业群考核专家组成员组成。
3.组织审核“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题库和评分细则。
4.审定教师技能考核等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成员为教务处和人事处有关助理,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成立各专业二级学院“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各专业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各专业二级学院书(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成 员:各专业二级学院的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
职 责:1.负责“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题库和评分细则制订。
2.负责拟定“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等级。
3.负责专业技能考核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内容采取“模块化”的形式,即对应每个专业群,分成基础技能和专业技能两个大模块,大模块下再分若干个子模块。每个专业的技能考核模块是基础技能模块和专业技能模块若干子模块的组合。
(一)模块的设置
基础技能模块。根据专业群内专业所需的基础技能设置若干个子模块,主要考核专业群公共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主要包括仪器仪表使用、工量夹具使用、行业企业基本规范应用、典型产品设计、加工、使用和维修(护)、典型文书写作、典型表单填制、典型案例设计、分析和应用等。
专业技能模块。根据专业群内专业所需的岗位核心能力设置若干个子模块,主要考核各专业的核心技能。
(二)确定考核模块
申请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教师需同时接受基础技能和专业技能模块的考核。申请“中级”双师的考核,应分别选取基础技能模块和专业技能模块中的一个子模块;申请“高级”双师的考核,选取基础技能模块中一个子模块和专业技能模块中二个子模块。参加考核的教师选取的子模块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方向相符。
(三)抽取试题
考核小组从教师选取的子模块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以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每道试题考核时间为2-3小时。
五、考核标准与题库
各专业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群岗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结合行业企业标准、湖南省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及学院专业技能抽查标准,组织校内外专家和企业专家制定考核标准和编制考题组成题库,并适时根据行业标准更新、技术升级等,修订考核标准,不断完善考核题库。考核标准和题库由领导小组组织校内外专家和企业专家审定后公开发布。
六、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考核专家组
基础技能考核按专业群成立考核专家组,专业技能考核按专业方向成立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共同组成,每组成员为5人(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资质要求为: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中、高级双师”教师,企业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
考核专家组成员由各专业二级学院“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推荐,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聘请。
(二)考核组织与实施
学院专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院双师专业技能考核,各专业二级学院负责考核现场、设备、器材等准备。考核时间原则上在每年5月进行。
(三)考核等级和认定流程
专业技能考核子模块的计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中级”双师按基础技能、专业技能各50%权重计算分值,“高级”双师按基础技能30%、专业技能二个子模块各35%权重计算分值。
考核等级分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等级对应分值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合格(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不合格(70分以下)。参加考核模块中有任一模块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模块考核合格的成绩可以保留1年)。
考核等级按照以下流程认定:专业技能考核→考核专家依据评分细则评分→二级学院“双师素质”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拟定等级→学院专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公示→院长办公会批准→行文公布考核等级
七、其他
教师对专业技能考核的组织、评分、等级确定等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领导小组在院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前向教师反馈受理结果。
如在考核中有违反考场纪律、徇私情、舞弊等行为:是考核专家组成员的,取消其资格,并不再聘请其为考核专家,对校内专家将视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是参加考核的教师,取消其本次考核成绩,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高一级双师的评定,并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