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关于下发《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
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办法(修订)》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9日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办法(修订)
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贯彻教学基本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与评价,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评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简称“教学考评”)由师德师风、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三部分内容构成。
三、考评分值及等级
(一)考评分值
教师学期教学考评综合分由常规分值和加、减分组成。
1.常规分值实行100分制,由教师自评、同行互评、督导评价、学生评价和组织评价五个部分组成,按3%、3%、4%、50%和40%的比例折算加总。
2.加分。专任教师以170学时(男教师超过55周岁,女教师超过50周岁为150学时)为基准,每增加50课时加0.5分,最多加2分;双肩挑教师以24学时为基准,每增加10课时加0.5分,最多加2分;凡参加课程抽考达到平均分85分以上、合格率100%的加2分;
3.减分。由教学事故扣分、教学督导室抽查扣分或其他教学检查后经过教学工作会议审定的扣分组成。
4.其他加减分。由教学院部提出加减分方案,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例会审定、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向教学院部全体教师公布后执行。加减分方案如需修改,由教学单位学期末报教学工作例会审定后公布,下一学期执行。
(二)等级
1.教学考评等级分为A、B、C、D四等,最高等级为A等,最低等级为D等。
2.各等级比例以该学期参与考核定等的专任教师总数为基数,按照A等不超过25%、B等50%、C等22%、D等不少于3%的比例控制,因教学事故等特殊原因被直接确定为D等的教师人数不占D等比例。
3.考评等级人数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考评等级人数出现不足一人教学单位的考评等级人数按一学年计算,其他情况由教学工作例会研究决定。
4.新教师(无教学经历的教师)亦须参加考评,见习期(1年)内原则上不定D等(因重大教学事故等特殊原因须定为D等的情况除外)。
5.双肩挑教师、校外兼职教师人数不计入考核定等总人数的基数,考评分值等于或高于被定为A等专任教师的最低分值(扣除加分),可以定为A等,但不超过总人数的25%;若考评分值低于被定为D等专任教师分值的(直接确定为D等的除外),可以定为D等。
6.公选课教师的考评由教务处负责,考评分值等于或高于被定为A等的学院专任教师最低分值(扣除加分),可以定为A等,但不超过总人数的25%。
7.在未出现一般以上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事项前提下,获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省级一等奖的团队成员参赛学期教学考评直接评定为A等,且不占所在教学单位A等比例;获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省级二等和三等奖的团队成员参赛学期教学考评不评定为C、D等级,但占所在教学单位相应等级比例。
8.在未出现一般以上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事项前提下,入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参赛团队成员参赛年度(2个学期)教学考评直接评定为A等,且不占所在教学单位A等比例。
9.在未出现一般以上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事项前提下,指导学生获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世界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入围国家集训队)的团队成员参赛学期教学考评直接评定为A等,且不占所在教学单位A等比例;指导学生获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世界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二等奖的团队成员参赛学期教学考评不评定为C、D等级,但占所在教学单位相应等级比例。
四、考评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1.构成
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成员:教务处处长、教学督导室主任、各教学学院(部)的院长、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职责
指导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审定考评结果,研究、决定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中的重大问题。
(二)实施
1.教师教学考核与评价工作,在考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院部具体实施。考核采用观察、座谈、测评、查阅资料等方法。
2.教师自评、同行评价的实施。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对自己和教研室同行的“师德师风”、“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分别作出实名评价,其中师德师风20分,教学组织40分,教学效果40分。教师自评、同行评价分别按3%的比例折算加总。
3.督导评价
教学督导评价的实施由教学督导室组织,根据对教师的听课评课、督导巡查及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情况评价,其中听课评课60分,督导巡查20分,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情况20分。督导评价按4%的比例折算加总。
4.组织评价的实施
组织评价包括 “师德师风”“教学组织”两部分内容,分别占40%、60%。
由教务处组织教育信息化推进处、教学督导室、各教学院部,开展师德评价、教学任务核算等工作,并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教学准备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资料建设、作业批改等日常、阶段性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计分。
组织评价按40%的比例折算加总。
(1)师德师风(40分)
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在每学期末对照《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进行考核评价。由教师或课程所属教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含各教研室主任)综合评价,公选课教师考核由教务处组织专兼职督导员、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以30分为起评分,再根据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情况予以加减分。有师德禁止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教学组织(60分)
①信息化建设与应用(8分)
由教学信息化推进处根据《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考评细则》,在每学期末对教师的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教师资源建设与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依次划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对照等级分别给8、6、4、0分。
②教学任务(8分)
由各教学院部在每学期末核算教师学期主讲课时,对照评价标准分别给8、6、4分。
③教学准备(14分)
本条目采用扣分制,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各教学院部在全学期,以教学检查(抽查)的形式,对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扣分由各教学院部汇总,最低扣至0分。
④教学计划执行(12分)
本条目采用扣分制,由各教学院部,学期中抽查、学期末(实践课在课程结束前2天)全面检查,对教师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不符的情况予以扣分,最低扣至0分。
⑤教学资料(8分)
由各教学院部在全学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⑥作业批改(群体工作)(10分)
作业批改:由各教学院部在每学期末,全面检查纸质作业、教学资源平台作业情况,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考核,按10,6,4,2分级给分。
群体工作:由体育工作(教学)部,按照学期体育教师参加群体工作情况,按10,6,4,2分级给分。
(3)加、减分。
由相关部门将教师的加、减分汇总到教师所属院部和教务处,按比例计入教师考评总分。
5.学生评价的实施
学生评价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学院协助,在每学期末前完成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评价内容含师德师风(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业务能力(业务精深、管理到位)、教学实施(因材施教、激发兴趣)、学习收获(知识应用、能力培养)等,分别占32%、24%、24%、20%。
学生评价按50%的比例折算加总。
6.工作程序
由各教学院部将各项评价得分进行汇总,在每学期开学初向教师公布考评分数;并在第一周周五前将考评结果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审核;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于第二周提交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后的考评结果由办公室向全院公示三天,教师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办公室申请复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办公室行文下发考评结果。
五、组织评价考评标准
项目分值 |
评价 内容 |
标 准 |
等级分值 |
考核部门 |
师德师风(40分) |
师德规范(40分) |
①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
8 |
各教学院部 |
②敬业爱生。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损害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
8 |
③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
8 |
④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精益求精;求真务实,团结合作;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诚实守信,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
8 |
⑤为人师表。树立优良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
8 |
说明: ① 每项均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全优、全差的测评表作废; ② 各个等级的比重分别为1.0,0.85,0.70,0.5。 ③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禁止行为一票否决,相关项目计0分。 |
教学组织(60分) |
1.信息化建设与应用(8分) |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学期评价为优秀; |
8 |
教育信息化推进处 |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学期评价为良好; |
6 |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学期评价为合格; |
4 |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学期评价为不合格。 |
0 |
2.教学任务(8分) |
学期主讲课时,专职教师达到170(150),双肩挑教师达到24; |
8 |
各教学院部 |
学期主讲课时,专职教师在≥136(116)、<170(150),双肩挑教师在≥16、<24; |
6 |
学期主讲课时,专职教师<136(116),双肩挑教师<16。 |
4 |
说明: ① 结构性原因,专职教师主讲课时未达到170(150),教学任务计8分 ②括号中的为超过55周岁男教师,超过50周岁女教师的课时量。非主讲工作量的计入,由各二级学院掌握。 |
3.教学准备(14分) |
理论课教学: ①上课有教材、教案(课件); ②按规定着装; ③教具准备到位; ④课前考勤,并如实做好记录。 |
|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
实践课教学: ①上课有教材、教案(课件); ②按规定着装; ③实训设备完好、工量具准备到位; ④课前考勤,并如实做好记录 |
|
体育课教学: ①上课有教案(课件); ②按规定着装; ③教学器械准备到位; ④课前考勤,并如实做好记录。 |
|
说明: 本项考核,实行扣分制,在考评总分中予以0.1分/次的扣分。 |
4.执行教学计划(12分)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课程授课计划吻合; |
12 |
各教学院部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1个教学单元; |
10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2个教学单元; |
8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3个教学单元; |
6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4个教学单元; |
4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5个教学单元; |
2 |
实际授课进度、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6个教学单元及以上. |
0 |
说明: 因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计划的,经报教务处批准后的可不计入。 |
5.教学资料 (8分) |
及时送检,各项内容齐全,书写工整、规范、内容充实 |
8 |
各教学院部 |
及时送检,各项内容及书写符合要求 |
6 |
未及时送检,基本符合要求 |
4 |
有一项材料未送检或书写不符合要求 |
2 |
说明: 教学资料包括教案(课件)、授课计划、试卷、成绩报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试卷质量分析表、听课笔记本、答疑记录本等。 |
6.作业批改(群体工作) (10分) |
纸质、教学资源平台作业布置量符合要求,收阅或批改及时、认真;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全部符合要求; |
10 |
各教学院部 |
纸质、教学资源平台作业布置量比要求少1次,收阅或批改有1次不及时、欠认真;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90%符合要求; |
6 |
纸质、教学资源平台作业布置量比要求少2-3次,收阅或批改有2-3次不及时、 欠认真;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80%符合要求; |
4 |
纸质、教学资源平台作业布置量比要求少4-5次,收阅或批改有4-5次不及时、 欠认真;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60%符合要求。 |
2 |
说明: ①作业量按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1次/ 6学时、专业课1次/10学时布置,周4学时(含)以上的每周批改1次,周4学时以下的每两周批改一次; ②实验、实习、设计报告在完成后一周内批改(全批全改); ④ 育教学,按群体工作参与情况,分10,6,4,2四级计分。 |
六、学生评价考评标准
评价指标 |
所占 权重 |
指标 说明 |
评价等级 |
等级分值 |
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
32% |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能立德树人,严格要求,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始终。坚持教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坚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绝无辱骂、讽刺、挖苦或者不尊重学生的言行,让学生能感受到老师发自内心的关爱。 |
好 |
32 |
较好 |
24 |
一般 |
16 |
差 |
8 |
业务精深、管理到位 |
24% |
教师对所教授课程所涉及专业内容研究精深、所涉及专业技能精湛;注重课堂管理,对学生做了严格课堂纪律的要求。讲课前几分钟,检查学生的胸卡佩戴、着装、学习用品准备情况并考勤;课堂上做与听课无关事情的学生很少,学生上课出勤率高。 |
好 |
24 |
较好 |
18 |
一般 |
12 |
差 |
6 |
因材施教、激发兴趣 |
24% |
教学过程中,教师能注意学生学习上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教学具有启发性;能结合教学内容,适时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拓展专业视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能力。能运用包括信息化技术在内的多种教学手段、方法及形式,增强课程的可学习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并尽可能地不断提升。 |
好 |
24 |
较好 |
18 |
一般 |
12 |
差 |
6 |
知识应用、能力培养 |
20% |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学会了大部分知识及其应用,相关能力得到较好培养与提升,课程学习收获大。 |
好 |
20 |
较好 |
15 |
一般 |
10 |
差 |
5 |
七、限制性条款
1.教学督导检查课堂教学质量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教学考评等级直接认定为D等。
2.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教学考评等级直接认定为D等。
3.教师授课的班级(单个)课程成绩及格率低于60%的直接认定为D等。
4.教师授课的课程成绩(平均分及及格率),按照该教师任教的所有课程及班级学生算术平均成绩计算,平均分低于75分或及格率低于85%的,不能评为A等。
八、结果运用
1.A等
教学考评被评为A类课,按学期授课性课时奖励5元/课时。教学考评奖按学期发放。同时获得优先评优、评先的资格。
2.C等
对教学考评被评为C等的教师,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各教学院部应组织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教学效果的措施。
3.D等
(1)教学考评为D类课的,按3元/课时在工资中扣除。
(2)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各教学院部应组织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教学效果的措施。
(3)对在一个学年度内考评出现2个D等的教师,由学院组织对其进行待岗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任教。
九、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同时《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办法(修订)》(院教〔2018〕93号)废止。
附件: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