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5年1月9日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主 考:彭连刚
副主考:熊 纯 林 文 蒋 雄
巡 考:
1月9日上午(第一、二场):
跳马校区:江 游 吴巧洋 尹 岳
圭塘校区:黄洪波 曹志刚
1月9日下午(第五、六场):
跳马校区:易江义 宋福林 周 涛
圭塘校区:黄洪波 曹志刚
1月10日上午(第三、四场):
跳马校区:王 俊 许文斌 谷绍湖
圭塘校区:陈曦艳 吴云锋
1月10日下午(第七、八场)
跳马校区:杨 丰 温宝琴 唐启东
圭塘校区:陈曦艳 吴云锋
(二)期末考试工作考务小组
跳马考务小组:孙 武 朱雄辉 苏 龙 谭偲琦 王时春
圭塘考务小组:王 婧 王 婷 刘新桥 王 靖
(三)考务办公室
跳马校区:第二学术报告厅;
圭塘校区:第一阶梯教室
二、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9日-10日,为期2天,共8场考试,上、下午各2场。第一、二场考试时间为1月9日上午8:30-10:00/10:30-12:00,第三、四场考试时间为1月10日上午8:30-10:00/10:30-12:00;第五、六场考试为1月9日下午13:30-15:00/15:30-17:00,第七、八场考试为1月10日下午13:30-15:00/15:30-17:00。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考场布置
(一)根据考试安排,期末考试前及考试期间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打扫本学院所辖的教室卫生,保持考场清洁,被用作考场的教室,必须按要求布置。
(二)1月8日下午16:00-17:00劳生部将配合教务处对各考场卫生、考场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人员配合检查);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对考场进行巡查,及时通报。
四、学生参考
(一)所有学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身份证)、规范着装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第一、三场9:00,第二、四场11:00,第五、六场14:00,第七、八场16:00)不得参加考试,开考以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不得进入考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所有学生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到对应考场考试。
(三)考试过程中,学生服从监考老师安排,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有任何违纪舞弊行为。
(四)考试结束后,试卷及草稿纸不得带离考场,学生交卷后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五、教师监考
(一)监考工作要求
1.所有监考教师在监考时须规范着装、佩戴胸卡,开考前20分钟(上午8:10、10:10,下午13:10、15:10)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考试资料;开考前20分钟未到者,按迟到处理;
2.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须第一时间前往考场,检查考场情况,确保考场地面、课桌内没有遗留物品等;接通屏蔽仪,查看是否能正常工作。
3.监考教师须在发放试卷前,宣读考场规则,强调考试纪律,核实学生身份,确保没有代考情况,并收集所有学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后,方可发放试卷;
4.考试期间,两名监考教师应认真、严谨地履行监考职责,原则上监考老师应分别在教师前后站立监考,定时在考场进行巡查,不得嚼槟榔、抽烟、玩手机、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按科目、考生班级将试卷分类,并按考生学号顺序清点好试卷,英语等设有单独答题纸的科目,必须仔细检查答题纸是否填写好学生信息,并将问卷和答题纸分开清点;
6.试卷清点完成后,监考老师连同考场情况登记表、草稿纸等其他考试资料,一并交至考务办公室,待考务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二)考试异常情况处理
监考教师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舞弊倾向,须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口头警告,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可终止其考试;对已形成违纪或舞弊事实的学生,立即终止其考试,将学生连同证据送交至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处理。
(三)机动监考教师安排
跳马校区:求 知、向有根
圭塘校区:卿 龙、臧 靖
所有机动监考老师每场考试开考前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期末考试期间务必在学校待命,服从教务处统一调配。各专业学院在考试期间不得安排机动监考老师其他任务,机动监考不得擅自替他人监考。
六、试卷评阅
(一)阅卷时间、地点及值班人员
时间:2025年1月9日12:30至1月12日20:30。
跳马:第一阶梯教室(董超、熊剑、朱阳端)
圭塘:第二阶梯教室(李红斌、向俊、王靖)
(三)阅卷要求
1.期末考试阅卷要求集中流水阅卷(最少两人),请各教学院部于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阅卷安排报教务处;
2.阅卷教师须严格对照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评阅试卷并计分,要明确每题的批阅标识(对的打“√”,错的打“×”)和得分(或扣分)情况;
3.严禁非我院教职工进入阅卷场所;严禁将试卷带出阅卷场所。
七、成绩评定、审核和录入
成绩评定、审核和录入须严格按照《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和《课程抽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任课教师依据期初审定的《学期授课计划》中的相关内容评定成绩(期末考试低于50分的学生总评成绩按不及格计),并填写《成绩登分册》;完成成绩评定后,任课教师须将《成绩登分册》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成绩录入须在2025年1月14日24点前完成。
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