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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01 09:59:38    点击次数: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202016

 

 

关于下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单位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教学工作例会讨论通过,院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0127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试行)

教材建设是“三教”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是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推动教学形态的转变、实现课程教学目标和总结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保障教学实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强学院教材建设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坚持德育首位、务实创新、质量为本、对标课标、打造精品的教材建设原则。

(二)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教材建设要求。坚持以专业群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定向士官专业教材、国际化教材和“1+X”证书教材开发为建设重点,以“一课一教材”为目标,建立健全各专业群教材体系。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和国际化教材,力争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

(三)教材建设与国家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相结合。重点开发数字化立体教材、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每3年修订1次教材。

(四)以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企业技术技能专家为骨干力量,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的校企“双元”教材建设团队。

二、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任:院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意识形态党委副书记

  员:教务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

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和统筹学院教材工作,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教材工作,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

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教务处,负责建材建设的日常工作。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教学院(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

  长:教学院部院长(主任)

副组长:教学院部副院长(副主任)

成  员:教务助理、教改助理、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以及骨干老师

职责:根据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安排,开展本教学院部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本教学院部的教材建设计划,负责教材团队建设,落实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三、校本教材的编写、印制与出版

(一)校本教材的编写要求

1.在无合适选用公开出版教材时,方可申请编写校本教材(流程详见附表一)。

2.教材编写要对标该课程的课程标准,形式力求多样化,分为文本教材、立体化教材(文本、数字资源等)等表现形式。

3.教材编写应融入现代教学理念、现代信息技术,应注重教材实用性和先进性,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在理论体系上不求完整,但要求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4.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学院六类五库教学资源、在线课程支持的,必须按立体教材的形式编写,优先支持。加快数字化工卡建设力度,优先推荐以工卡为蓝本的工作手册式、活页式教材编写。

5.对于没有资源库、立项课程建设、工卡建设等项目经费支持的,确系学院急需的新形态教材编写,由教学院部申报专项解决建设费用。

6.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无错误政治观点,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二)校本教材的印制

1.校本教材由所在教学院(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定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审核及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后,交教务处组织印刷(流程详见附表二)。

2.为保证开课前按时到书,凡由我院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均需审批后在开学前一个月内上线数字资源和上交PDF文字稿,以便安排文本印刷,及时保证教师和学生用书到位。如不能按时入库而影响教学,须追究其责任。

3.教务处应根椐教研室提交的PDF文字稿,及时确定数字资源上线计划、文本印制方案,由教材助理具体负责组织印刷和资源上线。

4.教务处应以学期为单位表列校本教材目录(含书名、编者、时间、数量、单价等),并报主管院领导审阅,存留。

5.学院对印制的未出版校本教材支付编写酬劳,标准为500-1000/本。

(三)公开出版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1.公开出版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必须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学术科研成果的教师担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参编,每本教材的参编人员不超过5人,其中正、副主编各1人。

2.所有新编教材定稿后,须经两名同行专家审稿并提出审稿意见,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最后审定方可出版,审稿未通过的教材一律不得出版(流程详见附表三)。

3.所有新编教材通过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党委批准后,由教务处统筹联系出版社出版,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对教师自行联系出版社或第三方发行公司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予推荐(流程详见附表四)。国际化教材的编写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实施相应审查程序。

4.由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并报党委批准出版的教材,纳入学院教材采购书目,原则上不支付酬劳。事先未征得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同意,教师自行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将一律不纳入采购书目,并不允许教师销售给学生作为参考用书。擅自答应承销的,责任自负。

5.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优秀专著、优秀教材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奖励。

四、教材选用与征订

(一)教材优先选用顺序

1.我院教师编写出版的校本教材;

2.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和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3.立体化、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型教材;

4.国际化教材;

5.近三年新版的教材;

6.注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教材;

7.符合我院教学需求的其它教材;

8.专业课教材原则上不得选用非高职教育教材。

(二)教材选订程序和要求

1.教学院部、教研室根据教材选用优先顺序,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结合教材征订的相关资料,广泛听取意见,按择优选用的原则,推荐书目信息报送教务处教材助理。应优先选用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适当采用自编自印教材。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建成《学院教材选用书目》。

2.教学院部、教研室应在学院教材选用书目中按教材选用优先顺序选用教材,填写学期教材征订表,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教学院部领导审批。

3.若《学院教材选用书目》中暂无教学需要的合适教材,需要另选替代用书时,教研室要提供样书或所选用教材的参数(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次和书价等),经教学院(部)领导审签后可临时列入。教材助理严格按计划征订,订购数量不得突破一学期师生的需要量。

4.严格按照同专业(方向)的同一门课程使用同一版本、一门课程选用一本()教材的原则征订教材。确需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由授课教师所在教学院(部)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部)领导签字,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填表选订。(详见附表五)

5.原订购教材未使用完以前,原则上不得更换新教材,以免造成浪费。若确需更换,须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教材库因故积压的教材,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浪费。

6.教务处如不能按计划订购教材应及时向有关教学院部通报,共同协商,采取措施解决教材供给问题。临时需要补购的教材,应提前告知教学院部,由教学院部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购买。超过规定时间上报的教材,教务处应尽力采购,但对不能课前到书引起的后果不负责任。

7.教材征订程序。教务处根据教材市场情况建立学院教材选用书目并提供教材书目信息→任课教师根据书目管理选用教材→教研室集体研讨确定书目→教学院部汇总、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教材助理征订。

五、教材的保管、发放

 (一)教材入库严格凭清单验收,核对入库种类的数量,及时登记入帐,填写入库单。发现差错时,应及时记录在案并报告教材助理,以便其与采购单位联系解决。

(二)教材发放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避免发生差错,造成损失。

(三)教材管理以“零库存”为目标,每学期第8周完成盘存工作,并于第10周将库存退至教材供应商。管理员应认真清库,整理剩余校本库存教材,将教材库存报表报教务处主管领导和教材助理,做到帐物相符,保证提供的数据准确。

(四)教务处对已不适应教学需要的旧版教材应及时报废,报废教材需经财务、纪检及教务处联合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最后报废。报废周期为三年一次。

(五)学生领书以班为单位凭“班级花名册”按规定时间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委培生、自费生、旁听生凭缴费收据到教材库领取教材。

(六)教师用的教材,凭教学院部下发的学期授课任务书领取,由教材库记入个人账目并录入教务系统。教研室需要的教学参考资料,经主管院领导批准由教研室主任到教材库办理领书手续,记入单位账目。

(七)外请教师使用的教材和其他教学用书,经主管院领导批准,由教学院(部)教务助理签字代领。记入单位账目。

(八)教材发放后,教材库要认真整理教材出库单,及时销账。学生领取的教材按班级核算教材费用,交教材助理。

 六、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附件: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

2.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自编自印教材审批表

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审稿意见表

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编著(写)教材出版(使   用)审批表

5.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材临时采购申请表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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